注册电子商务公司,网罗大量员工假冒“单身气质美女”,利用微信加好友方式以交朋友为名诱骗客户从事红酒线上投资,导致客户严重亏损,公司获利。最近,多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获刑。 美女的诱惑 小李在河南省兰考县商业街的一家美发店上班。2017年8月的一天,一个微信昵称叫“鹿游”的账号加其好友,头像是个青春靓丽的美女。小李同意了。 在之后的微信聊天中,“鹿游”告诉小李,自己叫王瑶,今年26岁,毕业于某财经政法大学,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目前单身。面对这样的气质美女,小李很有交谈的欲望,两人在网络世界中打得火热。 过了一段时间,王瑶在微信上告诉小李:“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名为红酒商城的App,工作之余能用这个App挣些外快。”同时给小李发了一个投资红酒商城赚钱记录的截图。 为了赚钱,也为了培养和王瑶相同的兴趣爱好,小李说:“那你带我玩吧。”王瑶让小李先往红酒商城里充钱,小李通过支付宝充了几百元钱。因为一开始时赚了些钱,小李对王瑶深信不疑,又陆续往里面充了1.3万元钱,但很快输光。小李这才意识到不对劲,通过微信给王瑶发信息,而对方的微信再也没有回复过。 这家企业“不寻常” 2017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河南鹤壁警方盯上了藏身于鹤壁某大厦内的一家名为河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经过秘密侦查,警方取得公司从事诈骗活动的证据。8月29日,警方一举将这一组织严密的诈骗团伙端掉。 侦查表明,这家公司一共有十几人,分为“招商一部”和“招商二部”,李成任董事长,王鑫任经理,主要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新人的培训工作,并兼任“招商二部”主管;张全任“招商一部”主管,主要负责业务员的业务指导工作;员工王艳负责在网上招聘人员;还有赵红等10名业务员,业务员的工资是底薪加客户交易手续费的5%至15%比例不等。据李成交代,他让公司的员工注册微信账号,通过微信聊天拉拢客户在上海某红酒交易中心投资红酒,从客户的投资中收取投资手续费以及从客户的投资亏损中获利。诱骗小李往红酒商城里投资,微信昵称名为“鹿游”的所谓气质美女,正是该公司员工赵红。 该公司是上海某红酒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分销商,它下面还有代理商。该公司的利润来源有三项:第一项是客户在上海某红酒交易中心投资红酒产生的手续费,公司收取75%,上海某红酒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取25%;第二项是客户在上海某红酒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红酒的亏损,例如客户在交易平台上投资了1万元钱,按照平台的交易规则扣除手续费后,如果亏损了5000元,公司即获利5000元;第三项来源于其下面的代理商,上海某红酒交易中心不直接对代理商,公司下面代理商获得的利润都打到该公司账上,扣代理商手续费的3%。 设计好的诈骗流程 李成在QQ上向一个叫“申建”的人购买了4万条手机号信息,这些手机号的机主都是曾经做过期货和股票投资的潜在客户,然后把这些手机号交给王鑫,王鑫把手机号发给公司业务员。业务员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机号添加客户微信,引诱客户做红酒投资,并在朋友圈发布投资红酒赚钱的截图。 当客户看到之后对红酒投资感兴趣时,业务员就会给客户发一个投资红酒的App,客户在手机上下载了App,注册之后就可以在App上交易。只要客户在App上投资就会产生手续费,他们就可以从手续费中得利提成。 公司主要针对的客户是男性。李成要求业务员通过微信冒充高学历、单身的白领女性实施诈骗,因为这样的身份是许多男性喜欢交往的类型,便于取得信任。“一般客户不会见一个平台就投资的,但是客户觉得我是美女,为了取得我的信任,开始就会投资少量资金。”赵红交代说。 王鑫发到公司微信群里一个P图软件。这个P图软件实际是个虚拟交易盘,可以自由设置交易界面。李成等人利用这个App直接制作虚假的交易图,然后截图发给客户,以使客户相信在红酒交易平台上能够赚大钱。 王鑫要求每个业务员至少要有三个微信号,并且所有微信都要使用美女头像。这些头像有些是业务员自己上网找的,也有一些是王鑫提供在公司微信群里,供业务员自行下载使用。业务员均培训过专门的套路和技巧,包罗了“破冰”“了解客户信息”“获得信任基础”“切入产品”“培养客户兴趣”等八大流程。 例如,如果对方要求视频,业务员就以各种理由拒绝,对方要求语音,公司就会安排女性业务员救场。另外,在客户投资的时候,赵红等人还会告诉客户其亲属在证券交易所上班,经常提供可靠消息,其才赚了钱,现在行情比较好,才建议客户加大资金投入。客户为了赚钱,一般都会听从业务员的建议。客户赔钱的时候,业务员会想方设法安慰客户,告诉客户投资有赔有赚,只要继续投资,或者追加投资,很快就会赚回来。 截至案发,李成、王鑫等人共骗取170692.37元,张全负责的招商一部共诈骗4098.25元,赵红诈骗67889.51元,刘华等4名业务员诈骗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2017年12月22日,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成、王鑫、张全组织赵红、刘华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共计170692.37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李成、王鑫、张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赵红、刘华等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不同情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拘役、单处罚金等刑罚。 一审判决后,李成提出上诉。2018年4月19日,鹤壁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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