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17日电(记者 魏蒙)珠海市交通执法局16日通报,因“滴滴出行”一直未在珠海办理经营许可备案手续,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局已对其开出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该市在去年7月出台了《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等。此后,神州、首汽、易到、斑马快跑、AA租车、约我出行、万顺叫车等7家网约车平台在该市办理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但“滴滴出行”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件。珠海市交通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已多次约谈“滴滴出行”珠三角区域负责人,要求其尽快办理经营许可、制订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清理计划并抓紧落实,但未获“滴滴出行”响应。5月7日,该局对其开出了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法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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