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
2018-03-23 07:16: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林晨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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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 ——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固定下来,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证。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针对监察法的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 问:监察法立法过程您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郑淑娜:感受最深的有两点: 一是这项立法工作始终是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的。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安排中的重要一环、重要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修改行政监察法。2016年6月至10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相关立法问题。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党中央决定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大对制定监察法又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安排中的重要一环,体现了于宪有据,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要求。这项改革特别重大,不仅改革内容本身特别重大,而且所涉及的方面也很多,涉及宪法修改,涉及国家机构顶层设计上作重要调整和完善,也涉及有关机关的职权调整,涉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党中央作出了总体安排,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对这项改革是渐次有序地推进。 首先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先行试点。与此同时开始起草监察法,中央纪委机关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经过半年的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工作专班起草了监察法草案稿,在2017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先进行了初审。党的十九大对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作了再部署,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国家监察法。落实党中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11月作出在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与此同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监察法草案全文公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提交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再次审议,经审议后决定将草案提交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换届的大会,会议议程多。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草案提交本次大会审议。大会先通过宪法修正案,并在当天公布施行,再审议通过监察法。同时省以下的监察机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试点决定已经全部成立监察委员会,这部法律通过后,各级监察机关就要依据监察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每一个步骤一环套一环。可以说,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看,较好地处理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较好地处理了制定这部法律与宪法的关系,贯彻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彰显了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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