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讲师杨连星,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刘晓光 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强调,加快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大文化领域对外投资,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因而,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文化贸易总额为1265.1亿美元,同比增长11.1%。其中,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为971.2亿美元,同比增长10.2%;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为293.9亿美元,同比增长14.4%。由此可见,文化贸易作为新的贸易增长点,已经成为我国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贸易的发展壮大具有较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效应。 从进出口状况来看,中国文化贸易虽然顺差趋势明显,核心文化产品出口额增长速度较快,但文化贸易联系持续期仍然较短,而文化产品出口价格的波动较大。 从比较优势指数来看,较发达国家而言,中国文化贸易产品比较优势总体水平较低,大部分核心文化产品比较优势指数均低于1,中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还较弱。 从文化贸易产品结构来看,中国贸易规模增长主要依赖于产品规模的提高,而贸易产品数量和种类的增长趋势并不显著,尤其核心文化产品的数量种类增长极为有限,极大制约了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从贸易联系持续期来看,核心文化产品出口存在“短期”现象,体现一国核心文化产品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如报纸期刊、摄影、音乐制品和电影等的贸易联系持续期均较低,这反映出中国核心文化产品在贸易竞争中仍居于弱势,国际市场接受度有待提高。 从文化产品出口质量来看,在中国文化贸易额快速增长进程中,文化出口品质量并未得到显著提高,自加入WTO以来,中国文化贸易并未呈现出口品质升级态势,相反,高端文化贸易品质呈现下降态势,文化出口的低端化趋势进一步凸显。 推动我国文化贸易的快速增长,不仅是实现文化产品国际化的重点战略选择,同时也助于解决文化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中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因此,一方面,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拓国外市场,提高我国文化贸易联系的持续期,充分利用我国与部分国家文化社会相近的“地缘”文化优势,借力各种渠道比如大使馆等开拓国外市场;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进行创新,提高文化出口品品质,实现具有民族文化色彩的文化产品出口,构建以自身文化特色为主的文化品牌,改善我国“低端品”价格竞争模式;此外,还要综合多种手段,提高中国文化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感染力,学会打“组合拳”,学会集成,用艺术的感染力吸引和打动外国观众的心,从而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