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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再现“掏空”案例 实控人妄为该如何约束?

2017-12-27 09:22:25 潘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实控人妄为如何约束? 提高违法成本成当务之急

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组成,控制权被视为一项富有价值的资产。因为可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又易于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一直是证券监管的重点主体之一。

A股市场上侵占甚至“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的现象缘何屡禁不绝?法律界专家认为,除了缺乏对控股股东认定的实质穿透式标准外,处罚力度偏弱难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也是主因。

多年来,证监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实控人多采用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采取市场禁入等严厉措施的比例较为有限。交易所层面则多停留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认定当事人终生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案例非常鲜见。

部分实控人的肆意妄为该如何约束?业界认为,提高违法成本已成当务之急。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培新等人建议,在兼顾行政目标实现和保护相对人权益的比例原则框架下,分别提高罚款数额、市场禁入、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的处罚强度,以期达到警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目的。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也被认为是约束实控人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这一方面,2015年末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央行、财政部等20多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已经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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