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新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阚枫)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先后对个人有关事项漏报及不规范填报的115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构成瞒报的52名干部视情节暂缓选任、诫勉谈话或取消选任资格,将情节较严重的1名干部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据介绍,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队伍,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具体来看,首先是坚持“严字当头”,严把干部选任关。将从严理念贯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选任全过程,坚持“凡提四必”,建立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对选任各环节如实记录,每个程序关口都有责任人签字,做到环环“留痕”,追责有据。 据介绍,最高法严肃选任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用人不正之风。及时公开选任信息,定期通报选任工作情况,保障广大干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方面,据介绍,最高法对漏报瞒报行为从严查处,先后对漏报及不规范填报的115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构成瞒报的52名干部视情节暂缓选任、诫勉谈话或取消选任资格;将情节较严重的1名干部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方面,最高法努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对4名干部予以免去领导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此外,据介绍,最高法还坚决整治“三超两乱”、档案造假、“裸官”、“吃空饷”、违规兼职等问题,因人事档案问题,对4名干部作诫勉处理,对4名干部暂缓提拔,对1名干部调整岗位,将1名干部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最高法介绍,在从严规范干部业外活动方面,审批个人出书发表文章400余人次、接受采访40余人次,清理违规兼职170人次。从严审批对干部在职参加专业学习、因私出国(境)等事项,2013年以来审批干部在职学习19人次,定期对考勤、休假、出入境等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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