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净空区现无人机 警方调查杭州航拍民航客机事件

2017-01-18 16:03:26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袁某违规机场附近为限制区域

警方表示,机场附近是限制区域,袁某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到了民航客机的飞行安全,而且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警方表示,机场跑道每端延长线15公里和机场跑道每侧6公里范围是净空保护区。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场区派出所教导员唐坤良:严禁升放“低慢小”飞行器、燃放升空烟花爆竹、升放飞艇气球和孔明灯放养鸽子、燃烧秸秆垃圾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对航班飞行造成直接的威胁。

法律人士表示,在这次事件中,袁某既没有取得驾驶员资格又在未经地面管理局评估的情况下进入限飞区域,违反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律师周望:违反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49条、第79条相关规定。应当交由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情节轻微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以两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

袁某:我非常后悔这件事情,后悔近距离拍摄民航飞机降落的这个过程,对此,我觉得我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民航客机的正常的安全飞行。我以后不会再这么做了,也希望广大飞友爱好者能够引以为戒。

目前,该起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而袁某拍摄使用的无人机的生产公司也表示,将尽快推出相关预警系统。

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徐华滨:在未来几个月我们会推出ADS-B这种广播预警系统,告诉无人机操作者避免和客机距离太近,并且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更好配合,来找到更好的措施。我们还是呼吁广大用户要安全飞行,把社会责任感牢记在心,合理使用产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