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寒假作业要求学生推“公号” 涉事老师被通报批评

2017-01-12 19:08:28 何浠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寒假作业要求学生推“公号”涉事老师被通报批评

校方发布声明。何浠 摄

中新网成都1月12日电 (记者何浠)1月12日,有网友爆料四川一所高校给学生布置一项“特殊”的寒假作业,其内容是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推广该校二级学院的官方公众号,并且要求点赞数量不能低于100个,否则视为挂科。记者12日下午专程来到涉事学校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了解事情真相。

校方回应称:从未布置“双微推广、不达标则挂科”的寒假作业,更不存在“不达标则挂科”的说法,学校和二级学院官方也没有发布任何此类消息。

记者从校方新媒体中心负责人处了解到,该校官方微博、微信用户数量不少,平时也会通过做活动来吸引学生的关注。此次寒假作业事件是该校的二级学院个别老师的个人行为。

该学院党委副书记黄永忠也向记者解释,网上发布的寒假作业是航空旅游与高铁学院的一位老师擅自做主布置的,学校已对该老师进行了严肃地批评处理。

对此,黄永忠还表示,学校目前已纠正涉及事件老师的错误说法,并向学生宣布;同时已追究该老师的责任,并向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以后的工作,学校会加强对老师管理,提高组织纪律性。

随后,学校在其官方社交平台公布了关于此事件的相关声明。(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