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述评
2017-01-06 13:44:21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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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制度来源于实践。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出台或修订提供了坚实基础。 2015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十八大后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法规。翻开这部法规,不仅能看到处处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亮点,更能看到其背后深厚扎实、波澜壮阔的实践基础。 十八大后,党中央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出发,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巡视工作坚持实践先行,在内容上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实行“三个不固定”,实行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在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推动形成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丰富的巡视实践成果,为《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准备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可以说,《巡视工作条例》是一部“干出来的制度”。 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成熟后再上升为制度,是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大特色。 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两部党内法规重点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实践成果上升固化为纪律条文,实现了坚持高标准与守住底线的统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肃责任追究,先后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进行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实践中,各级党委、纪委还运用通报曝光、调整领导班子、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创造了问责工作的新经验。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出台,标志着问责工作迈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关键一步。 制度创新无止境,立规修规再出发。总结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今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必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夯实依规治党的制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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