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两部门:航空公司可自主制定800公里以下航线票价

2016-10-14 17:02: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分享到: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民航局网站消息,近日民航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

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民航运输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决定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票价机制。

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目录在民航局网站公布。

通知明确,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应当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航空公司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上述航季分为夏秋航季和冬春航季,具体起止日期由民航局规定。

通知强调,航空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制定市场调节价航线旅客运输票价定价办法,并主动在其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广大旅客提供质价相符的民航旅客运输服务。航空公司和销售代理人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除标明每条航线实际执行票价外,还应当标明票价外收取的改签费、退票费、逾重行李费等各项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通知还提出,各级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监测制度,加强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对航空公司及其销售代理人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理。要加快推进民航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航空公司、客票销售代理人的信用管理,构建航空公司和客票销售代理人的价格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的监管,维护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航空公司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外另行收费、质价不符、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保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认真及时查处群众举报,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价格监督。

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