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9月11日讯 记者万静 今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紧接着交通部等七部委也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标志着网约车正式纳入国家合法化监管范畴。 暂行办法在车辆、驾驶员等方面授权地方政府可以规定具体条件。为此,各地方纷纷酝酿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 但是,在今天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和华东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上,很多业内法律专家都对目前地方关于网约车管理的政策思路和具体做法,表现出了深深的担忧和质疑,直指在目前已经公开面世的某些地方网约车管理的地方政策,有违背行政许可法之嫌疑,呈现出网约车管理的中央精神到地方遭遇政策衰变的现象,地方政府关于网约车管理的指导思想仍然难以突破以往出租车管理的桎梏,此举将非常不利于网约车这种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
相关阅读:
- [ 09-11]出租车行业管理改革新规落地 网约车驾驶员被纳入管理
- [ 09-10]新规出台:网约车司机也要考试 解读
- [ 09-08]网约车悄然涨价?有用户开始“逃离”
- [ 09-08]网约车平台推出服务信用系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