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多家单位多名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准,县委副书记、县纪委副书记被问责 “原来想着顶多批评教育一下就过去了,没想到连县委副书记和县纪委副书记都受到了处分,真是动真格了。”一个县几家单位的多名干部违纪,县委副书记、县纪委副书记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这让该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受触动。 2015年春节前夕,为防“四风”反弹,甘肃省纪委在各地开展明察暗访。2月9日,工作人员敲开西和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吴晓宏的房门,一间宽敞的大办公室映入眼帘。 该办公室实测面积31.5平方米,属于超标准办公用房。 其实,西和县早在2013年9月,就开展了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当时吴晓宏从一间30余平方米的套房办公室搬进了一间面积约17平方米的办公室。然而9个月后,认为“风声已过”的吴晓宏,在没向主要领导汇报的情况下,又搬进了这间31.5平方米的大办公室。 被清理后重新搬回超标准办公用房,这种现象在该县其他单位有没有?调查人员了解到,西和县疾控中心主任谢小虎也在清理办公用房后离开了50平方米的原办公室,可一年多以后又搬了回去,县农技中心主任陈永禄也存在类似违纪行为。而该县文化体育局为应付检查,将分别拥有25平方米办公室的四名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都谎报为12平方米。被下发通知要求整改后,只是在这4名干部的办公桌上加上其他职工的岗位牌,企图蒙混过关。 西和县纪委共发现该县多家单位7名干部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分别给予这7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相应处分。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西和县委副书记辛晓宏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安文辉,作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对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广,对整改情况没有跟踪督查,没有及时发现瞒报、谎报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和批评教育不够。2015年5月,陇南市纪委对辛晓宏、安文辉进行问责,给予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风建设是“先手棋”。抓作风建设一丝都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停顿。党中央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党的建设缺失,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三次收到举报却未如实报告组织,致有问题干部通过考察被重用,县委副书记、县长被问责 2015年9月,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委副书记、县长费长辉在牵头负责县委全面工作期间,接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打来的电话。原来,上饶市正在酝酿万年县委常委补缺人选,向费长辉征求意见。费长辉认为,时任婺源县副县长宫海工作不错,能力较强,重用为县委常委合适。 在这之后,上饶市委考察组在婺源县找费长辉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宫海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不良反映。 未听到宫海有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良反映——费长辉回答。然而,真实情况却不是这样。 2015年4月至10月,费长辉先后三次收到徐某打来的举报电话,反映副县长宫海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费长辉都说,等他了解一下情况再说。事后,费长辉找宫海了解情况,宫海让其放心,称自己没有问题;费长辉又向婺源县常务副县长询问了这一情况,得到没有听到过相关反映的反馈。 费长辉在市委选拔任用宫海担任万年县委常委考察个别谈话中,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其收到的有关宫海生活作风方面的举报情况。宫海在受到重用后不久,便因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副县级待遇、降为科员,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收到举报后并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导致存在问题的干部通过考察被重用,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最终让费长辉受到问责:2016年2月,经上饶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饶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要高悬问责利剑,强化责任担当,对失职失责者严肃问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刘芳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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