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治理庸政懒政情况追踪:有人因庸政懒政锒铛入狱
2016-04-24 09:51:48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黄丽红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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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因庸政懒政锒铛入狱,三种为官心态值得警惕 曾经,“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成为一些干部的“为官信条”。如今,经过各地长时间的集中整治,这样的庸官懒官陆续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通报批评、调整岗位、丢官去职甚至锒铛入狱。 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湖北宜昌根据干部实绩专项考核结果,分四批对19名实绩排名靠后、群众意见较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进行了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调离岗位甚至免职。 福州市出台《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应予以问责的具体情形。视情节轻重,可分别采取效能问责、“下课”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江西,有庸官懒官甚至由于玩忽职守等罪名锒铛入狱。江西省农业工程研究所原所长叶某,其在任职期间没有及时发现某公司在申报鉴定材料时的造假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4年。 天津一名检察官说,从以往全国多个地方查办的案子看,很多人认为不贪不占至少能保平安,没想到庸政懒政也会构成犯罪,因为玩忽职守丢官去职甚至进监狱。 从丢官去职到锒铛入狱,治理庸政懒政动真格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与此同时,一些党员干部和专家学者也表示,目前,在全国甚至省级层面还缺乏比较完善的制度规定和处罚依据,有些地方出现搞“一阵风”的倾向。 采访中,有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在整治庸政懒政的高压之下,一些公职人员遇到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等现象依然存在,其心态主要包括: ——无利不想为。一些干部心惧反腐,礼品不敢收、宴请不敢去、老板不敢见,但该做的事也不做,积极性尽失,消极怠工甚至冷眼旁观。 ——懦怯不敢为。一些干部认为改革有风险,干事存风险,因此宁可不干事、但求平安无事,以至于很多干部比的不是谁会干事,而是谁会“做人”。 ——居功不愿为。一些干部工作时间较长、资历较老,或已接近退休年龄等待平安“着陆”,常常“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 要对“庸懒”动真碰硬,要为“敢为”创造环境 为官不为、庸政懒政、尸位素餐是对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干部因为怕出错或没好处而不作为,看似什么也没做,实际上是一种隐性腐败,久而久之将严重影响发展效率。 如何根治庸政懒政、为官不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行表示,完善并落实有关法规制度是根本性措施。中央要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及时对制度法规进行修订和增补。 同时,徐行建议把法规制度落实到监督检查环节中,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峰认为,治理懒政怠政要“对症下药”。干部的态度出了问题,就要加大激励和约束问责机制,增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促其积极作为;干部的能力出了问题,就应帮其正确理解上级意图,加强能力建设,尽快适应新常态;执行的环境出了问题,就应在执行制度、执行文化以及执行流程等方面下功夫。 同时,要完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能力、素质和绩效。刘峰认为,治理懒政怠政重在绩效考核,要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现在一些干部不敢为是怕惹事,应该在治理庸政懒政的同时,健全并实施容错机制,给干部创造良好政治生态,让他们敢干事、能干事。 目前,各地已开始探索建立容错机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下发《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行为”等四种情形不能认定为渎职犯罪。 多位专家学者认为,建立容错机制,为干部划清红线,使其在合法、合规、合理范围内有更多施展空间,有利于推动基层形成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大胆创新的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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