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东汕尾原公安局长受审翻供 称遭纪委诱供编贿金

2016-04-08 06:42:24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据《广州日报》报道6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审理。马伟灵是陆丰涉毒案中牵出的最大“老虎”,不过,在其被指控的14项罪名中,却没有一起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护伞。马伟灵当庭翻供,否认大部分控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53岁的马伟灵是广东潮阳人,历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治安局综合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禁毒局政委等职;2010年5月开始担任汕尾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调回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担任政委。

2013年底,马伟灵协调武警、边防、公安等3000名警力,“清剿”涉毒严重的陆丰市博社村。扫毒后,时任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宇铿因受贿庇护毒贩落马,其曾任马伟灵的副手。陈宇铿受审时,佛山市检察院指出,举报马伟灵的正是陈宇铿。

公诉机关指控,马伟灵利用担任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为郑传斌、郑纯业等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人民币90万元、港币201万元、美元29万元、澳大利亚元5万元,价值人民币23万元的家具一套、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象牙一根,价值人民币6.3648万元、1.8万元的金块各一条。马伟灵被控的14项犯罪事实里,有7项涉及买官卖官,涉及的人数达9人之多。

检方的指控还包括两起为他人逃避罪责的案件。马伟灵当庭翻供,否认了大部分控罪。他称,有6项是他为了“过关”而编造的。因为在当初接受纪委调查的时候,纪委曾答应为他认定自首立功。他同时称,当时纪委还威胁,如果不交代这些情节,他将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此,检察院称,纪委刚开始掌握的涉案金额仅有几十万元,马伟灵主动交待的案件动辄百万元以上。“他为了几十万元的事实(获从轻处罚),去编造受贿百万元的事实,明显有悖常理,难以成立。”

“我在和马伟灵会见的过程中,反复问他拿到的港币、美金去哪了,马伟灵和我说,没拿的钱自然就没有去向。”马伟灵的律师称,纪委没有发现马伟灵有包二奶、买昂贵房子的情况,而指控的金额合计高达500多万元,这些钱去哪了,是案件疑点。检方回应,资金去向查不清,并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