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反家暴法实施 京沪等地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3-12 07:12:24 吕春荣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吕春荣)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已有多日,近日,上海发出了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发关注。在此前,北京、湖南、福建、江苏、浙江等地也都已签发了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资料图: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10年来已先后为30余名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临时生活帮助、心理抚慰和法律援助等。图为今年3月3日,工作人员装点临时庇护屋。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

六旬老太获北京首张“保护令” 多地陆续签发

今年3月1日“上路”的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此之前,最高法院曾自2008年选择9个基层人民法院试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并取得不错效果。

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国已有多地陆续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实施首日,北京房山法院便依据该法开出了该市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据媒体报道,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是年过六旬的房山区某村村民谷女士,因不堪丈夫常年家暴,便向法院提出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当地法院审查后,认定谷女士的丈夫赵某确实存在实施暴力的事实,随即开出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继续殴打并骚扰谷女士,如有违反,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受到刑事制裁。

在同一天,包括湖南、福建、江苏、浙江等地也都开出了各自省份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后,包括四川、天津、河南、海南、陕西等地也先后签发了首张“保护令”。

据媒体报道,9日下午,上海市汇区人民法院依据新实施的反家暴法,为文华(化名)送达了上海市首份维护女性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漫画

蓝翔技校校长妻子申请保护令 四川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拒收

今次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建立后,一些被家暴者纷纷提出申请。其中最为公众熟知的一位便是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

据报道,反家暴法实施首日,孔素英就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孔素英称,她所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中写到,她和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1987年登记结婚,婚姻持续期间荣兰祥屡屡打骂她,致使她整日处于担心与恐惧之中。她认为丈夫荣兰祥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不仅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也已经威胁到了其家人安危。

“我常年遭受荣兰祥的家暴,尤其是在他找了上百人跨省打人之后,我非常的恐惧、害怕,不断地换地方住。听说新反家暴法实施后,我很高兴,我觉得它可以更好地保护我,避免类似跨省斗殴事件的发生。”孔素英说。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首度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人之中,多为长期遭受家暴的女性,江苏陈女士就是其中一位。

3月1日,江苏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向陈女士发出了首份“人身保护令”。据媒体报道,去年12月,当地法院受理了陈女士的离婚案件。在庭审中,被告陈女士称,曾因生活琐事遭受过丈夫赵某撕扯头发、打耳光等家暴行为,导致晕倒后被送至医院,后经民警协调解决。在日常家庭生活过程中,赵某经常因一些小事对其动辄打骂。但考虑到近四十年夫妻感情,陈某不同意离婚。离婚官司虽然不了了之,但陈女士还是担心继续遭丈夫家暴,所以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身安全保护令成功送达,但也有的被拒收。在四川,该省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就被拒收。当地媒体报道,3月2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发出该省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当事人吴娟(化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

但吴娟的丈夫刘强(化名)却玩起了失踪:不仅紧锁大门,连法院的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法院只得采用张贴的方式,把人身安全保护令文书贴在他家门外。

当地法院表示,虽然刘强拒收裁定文书,但并不影响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