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2016-03-10 07:11:5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2016年3月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李建国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作说明。

一、制定慈善法的必要性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慈善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随着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尚不健全、运作不尽规范,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全社会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有关方面还需要加大支持、促进的力度,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定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范,从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制定慈善法,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经过各方面多年不懈努力,我国相继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等一些涉及慈善活动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一些地方出台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但总的来讲,现行慈善法律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与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2008年以来,共有全国人大代表800多人次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建议29件,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热切期盼。制定慈善法,加快补齐社会领域立法这块短板,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制定慈善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措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慈善事业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制定慈善法,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有利于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第四,制定慈善法,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展慈善事业,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美德的传承,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制定慈善法,在全社会提倡、支持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累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精神力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人民,最直接地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慈善法草案,有利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将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主张和人民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慈善法的贯彻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