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教育部网站今日全文公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规程》要求,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规程》提出,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规程》要求,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对于幼儿园的安全,《规程》指出,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幼儿园的园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安全。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另外,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规程》就幼儿园的卫生保健要求,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正常情况下,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 《规程》还对幼儿园的教育、幼儿园的园舍及设备、幼儿园的教职工、幼儿园的经费和管理做出要求。 |
相关阅读:
- [ 02-25]教育部推多校划片 “天价”学区房能“退烧”吗?
- [ 02-25]台湾五年千亿元"高教蓝图"计划因民进党施压暂缓
- [ 02-23]教育部:仍有1600个县尚未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 02-20]教育部要求科学划片 择校热门地区将采多校划片
- [ 02-19]台科大政大拟合并 教育主管部门称未收公文
- [ 02-17]因应"少子化"危机 台教育部门松绑高龄入学条件
- [ 02-14]台南震灾搜救收尾 重建工作开启
- [ 02-12]教育部:2016年将评估认定500多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