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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回应网络爆料:结婚领证不收“二胎保证金”

2016-02-16 07:23:30 王金海 袁 泉 姚雪青 潘俊强 许 诺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多地回应网络爆料

结婚领证不收“二胎保证金”(求证)

本报记者 王金海 袁 泉 姚雪青 潘俊强 许 诺

2月13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的网民“莫忘初心、庚雪”发的一条微博引发热议:今年起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得交5000块钱的“二胎保证金”,什么时候生二胎什么时候返还这5000块钱,不生就不返还。3个小时内,该微博被转发万余次。一些网民也表示身边人曾遇到。尽管“莫忘初心、庚雪”随后将微博删除,但“领证要收‘二胎保证金’”的传言逐渐发酵,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网民有无证据?

调查:非亲身经历,收费细节、凭据均语焉不详

记者通过微博联系到数名声称“确有其事”的网民,但他们均称“非亲身经历”,对被收费的具体细节、收费凭据等信息也语焉不详。

一位江苏南通网民说,“有南通如皋市的同事领证时,被民政部门以鼓励二胎为由收了2000块钱,说是等生了二胎,2000块钱返还,再奖励2000元。不生二胎,2000元就没了。”记者进一步询问登记时间、收费细节以及缴费凭据时,该网民称“同事不愿细谈”。一位辽宁大连普兰店区的网民说,一个亲戚去年登记结婚时被收了5000元押金,“等生完二胎再返还”,并称“现在没法马上联系上人”,表示等联系到亲戚后再与记者联系。

据这些网民转述,涉及“收取保证金”的地方有: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江苏南通市海安县、如皋市,山东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荣成市等。

被爆料地区怎么说?

回应:不允许搭车乱收费,从未要求收保证金

婚姻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记者随即联系了网民提到的各民政部门。

2月14日,记者从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政局了解到,当天共有60对新婚夫妇进行了婚姻登记,无人遇到过所谓的“二孩协议”和押金收取,也没人听说过所谓“二胎保证金”。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彦秋告诉记者,办理婚姻登记须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婚姻登记费用只有登记证的成本价9元,其余任何费用都不收。“多年来,我们执行相关规定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网传保证金是不存在的。”王彦秋说。

14日上午,江苏南通市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有100多对新婚夫妇进行了登记。该县李堡镇储洋村的小王告诉记者,他领证过程中没有交“二胎保证金”,也没听说谁遇到这样的事。海安县民政局局长周小平介绍,全县只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唯一合法的登记点,该县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从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二胎保证金”。

南通如皋市、盐城市民政部门也都表示,未收到上级或相关部门要求收取二胎生育保证金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会收取二胎生育保证金。

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也是网传收取“二胎保证金”的地区。普兰店区区长申守勃介绍:“婚姻登记实行全部免费,不收任何费用,这是政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民政部门私自非法收取是不可能的。”

普兰店区常务副区长周振雷接到记者采访要求后,花了一个下午时间了解后回复,不仅是民政部门,普兰店所有卫生计生部门和街道村委会都没有收取“二胎保证金”。

山东威海市民政部门、计生部门、当地媒体也对传闻进行了辟谣。威海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计生部门从未出台过相应政策,更没有“二胎保证金”这一说法。威海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传闻让近期打算办理婚姻登记的一些新人很为难,频频打电话向各区市婚姻登记处咨询求证。民政部门呼吁群众不要信谣传谣。

领证会挂钩二孩问题吗?

回应:二孩问题归口计生部门,婚姻登记不和其挂钩

“国家放开二胎,不等于一定要生二胎,收取所谓‘二胎保证金’不合逻辑。”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杨宝庆坦言,网传说法不是民政部门的规定,希望网民不要信谣传谣。如果遇到乱收费,请群众随时举报。

王彦秋表示:“从行政管理范围角度而言,二孩问题是计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婚姻登记不会和二孩这个计生问题挂钩。”

记者从海安县卫生计生委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规定,准备生育的夫妻,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婚育情况承诺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拟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到区镇计生办办理;2016年1月1日后已生育第二个及以下子女的夫妻,也可补办生育服务证明。

“收取‘二胎保证金’是无稽之谈。”海安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德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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