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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中央纪委新设派驻纪检组

2015-12-18 16:55:24 韩亚栋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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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20日,驻国办纪检组召开第一次全组会议。

“作为第一批实行归口综合派驻的纪检组,承载着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充分信任和政治嘱托。在感到光荣自豪的同时,更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认识和履行岗位职责,尽心竭力、不辱使命。”辛维光说。

“实行归口综合派驻,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谢春涛说。

  驻国办纪检组组长辛维光带领全组同志认真学习党章。

浙江省委党校教授陈宏彩长期研究派驻监督制度。他认为,归口综合派驻既具有法定的政治权威,又能和监督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格局十分利于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使命。

纪检组就在身边

“纪检组就在身边”,这是9家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近期以来感受到的新变化——

在他们的办公场所,标注着“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的廉政信箱被放置在醒目位置,信箱上还特意用红色大字注明了驻国办纪检组的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在9家单位的内部通讯录上,纪检组工作人员的通讯信息也已详细在列;打开单位内网,一键直达纪检组的电子举报邮箱就在眼前……

  驻国办纪检组畅通信访渠道,开设了通信、举报箱、电子邮箱等。肖磊涛 摄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只是驻国办纪检组着力推进综合监督机制创新的一大缩影。

按照派驻机构改革的制度设计,“驻”的优势体现为通过天天接触,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

在归口综合派驻模式下,如何确保对9家单位的监督达到同等深度,避免“浮在表面”,这是纪检组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此,驻国办纪检组研究建立了包括“两个责任”落实、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干部动态监督、畅通信访举报、例行沟通会商、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工作、工作信息报送等在内的8项监督工作机制。

位列首位的“两个责任”落实机制,要求各单位每年年底向纪检组报送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机关纪委向纪检组报送本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书面报告。纪检组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为此,驻国办纪检组专门制作了履行“两个责任”主要内容参考表,明确“责任清单”,助力各单位党组(党委)及机关纪委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辛维光指出,“纪检组将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监督责任的全面到位促进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纪检组紧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同志、机关纪委书记、司局级“一把手”等四类“关键少数”,与他们经常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突破,是驻国办纪检组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推进。

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驻国办纪检组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流于形式,把纪检部门出具意见当成签字盖戳……

为此,驻国办纪检组明确,各单位在选拔任用司局级干部的动议阶段,应主动与纪检组沟通。纪检组对各单位司局级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

即便相对常规的机制,扎实予以推进,同样能带来立行立改式的问题解决。

“在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各单位内部监督存在‘三不够’的问题:编制不够、人手不够、能力不够。”驻国办纪检组副组长王家伟介绍说,9家单位行政人员2100多名,司局级以上干部600多名,还有70余名正高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任务繁重,但其内部监督执纪力量却相对薄弱:有的单位原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撤销后,没有及时补充和调整纪检力量;有的机关纪委与人事、办公室等部门合署办公;有的机关纪委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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