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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向制度反腐新阶段迈进

2015-11-29 08:36:29 李锦 来源:《瞭望》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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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系列文件,将推动国企反腐从运动反腐阶段转向制度反腐阶段

文/李锦

为什么在中纪委巡视央企的两年中,会连续发现重大腐败案件?为什么长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未能有效遏制这些腐败行为,反而表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国企在与市场经济体制融合过程中,要采取哪些基本对策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研究与回答这些问题,是摆在国企改革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此之前的6月5日,先行公布《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此之后,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系列文件的出台是对国企反腐败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从制度上进行系列创新,显示中国国企向制度反腐新阶段迈进的势态。也显示出改革未动,保障先行的特色。

在6月5日公布《若干意见》时,有人提出既然搞现代企业制度,中国企业就应当与外国企业接轨,外国企业没有党组织也能搞好,企业不设党组织,可以降低管理成本。这是脱离实际的思维方式,是离开中国国情,照搬照抄西方企业的做法。

为什么加强党的领导与反腐败居于这么突出的位置?怎样加强党的领导和反腐败?理解系列文件,有助于消除误解、统一观念、深化认识,自觉推动向制度反腐新阶段迈进。

国企腐败形势严峻

一直以来,国企反腐备受关注。2015年中央第一轮巡视截至目前,已将全部反馈情况向社会公示。能源、建设投资、机械与制造、电信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领域的国企成为腐败高发区。据调查,自2014年至2015年6月初,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至少公布了115名国企高管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信息。十八大以来,仅“老虎”级国企高管便有7人“落马”,国企腐败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在上一轮巡视中就凸显的“利益输送”问题,在本轮巡视反馈中仍然是高频词,且此次被巡视的17家央企均被点名。在国资委监管的112家央企中,由中组部负责人事任命的53家中管企业将纳入此番“巡视全覆盖”。下一步巡视重点转向金融国企,因为金融行业国有资产流失速度更快、数目更大,对实体经济影响也更大。

从巡视、审计、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国有企业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有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企业党委负责人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党组织没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利用手中权力在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有的国企负责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种种情况表明,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产生问题的总病根。

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国企廉洁性的至关重要性。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有助于国有企业的廉洁健康发展,还能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企改革系列文件制定是与纪检巡视同时进行的,对于制度反腐予以高度重视。本轮国企改革的鲜明特色是一抓活力,二抓监管。在五项原则中,有一条是增强活力与加强监管的关系。《指导意见》中专门设一章,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就是针对产权流动过程中的腐败现象。产权流动机制不健全、不透明和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对于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而言,已经成为隐藏其中的一个毒瘤,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完全可能会造成本轮改革的倒退。《指导意见》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都作出规定。在《指导意见》24、25、26节里集中讲了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问题,突出严管党治党、反腐败问题。多个文件在化解国有企业发展弊端和反腐败问题上,出台了若干制度性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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