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造成重大损失 上下游犯罪更待深挖 今年4月以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第二次集中破案行动已顺利结束,破获170余起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涉案金额达数千余亿元。 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介绍,地下钱庄不但成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活动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使大量经济损失难以追回,而且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转移渠道,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有的还被贪污腐败分子利用,成为向境外转移赃款的“帮凶”。一些地下钱庄被利用跨境转移资金,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极易扰乱国内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除了被犯罪团伙作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外,地下钱庄的非法外汇交易还被不法分子作为进行各类新型犯罪的手段。”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在侦办赵某宜案件过程中,专案组从资金流入手循线追踪,深挖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政府奖励等多起隐藏在非法买卖外汇背后的下游犯罪。”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认为,要从根本上打击和防范地下钱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账户开立、现金存取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反洗钱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和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司注册的审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注册无真实业务的公司进行地下钱庄活动;海关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携带大额现金人员的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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