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日媒报道,2013年,日本大阪市一名44岁的男子在加油站加油后被警方逮捕,并被怀疑使用了被盗的加油卡,后被查明上述怀疑并无根据。事后,男子以警察和检察院非法搜查、造成自己精神损害为由,对日本政府与大阪府提起赔偿诉讼并获赔。 据报道,在本月15日的判决中,大阪地方法院植屋伸一裁判长指出:“该男子一直都否认罪行,而监视画面也表示,该男子使用加油卡的时间与被盗的加油卡使用时间并不吻合,检察院在没有核对的情况下强行起诉,违反了法律”。 法院还指出,警察没有正确的确认加油卡使用时间,就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违反了职务上的注意义务。并且警察一直以“此人是犯人”的观点对待当事人,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权,该搜查也是违法的。 最后,法院判日本政府与大阪府给予该男子6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1.147万元)赔偿金。 事后,这名男子的代理律师在记者会上说:“被错捕后的两年间,我的当事人受到了严重精神损害,工作也辞了。他的人生也因此改变。经过此次判决,他终于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了”。他还表示,希望警方调查时要仔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与此相对,大阪地方检察厅的北川健太郎检察官表示:“会与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后采取下一步措施”。 |
相关阅读:
- [ 04-18]四川男子蒙冤入狱18年获赔150万 借给亲戚90万
- [ 12-03]河南村官蒙冤入狱487天 申诉6年终被改判无罪(图)
- [ 05-22]浙江翻版“叔侄”案近日再审 5人或蒙冤入狱17年
- [ 02-15]广西男子蒙冤入狱九年患精神病 真凶自首后获释
- [ 10-18]52岁拳手赢得首场职业赛 曾遭误判蒙冤入狱26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