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如期启动。在新的价格机制下,电网企业盈利模式由现行的“购销差价”转变为“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准许成本和收益由政府监管部门核定。 “新的输配电价监管模式对电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圳市供电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适应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品质和资产利用率,持续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全方位转型”。 盈利模式与电力销售脱钩 过去,人们常将电力系统称为“电老虎”,电网系统获取利润的方式在民众眼中则是一个神秘的“黑匣子”。 电力价格改革就是要改变电力系统长期以来调度与输配电合二为一的现状,还原电力资源的商品属性,由市场决定其价格,即“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而‘管住中间’就是把原来包含在销售电价中,并没有单独定价、不透明的输配电成本透明化。” 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深圳市输配电价的核价基础为深圳供电局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输配电价按照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而输配电价监管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结构监管。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意义,首先在于改变了电网的盈利模式,从现行的“购销差价”传统的依赖电量增长,向提升成本控制和资产管理水平转变,发展方式也将由量的增长转为质的提升。 数据显示,此次输配电成本核算过程中,深圳电网2015年新增投资将降至38亿元以下。“强化对投资和成本的约束,也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深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网企业管理的重点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同时,深圳作为全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其意义还在于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 有专家表示,改革试点也将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推动我国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也为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商业模式和稳定的价格机制支持,促进电网企业不断提高运营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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