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过月余治网已出5招 涉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文学等 网络治理 5轮出击 1月13日 50家网站、频道(栏目)以及微信公众账号被关闭 1月20日 “这不是历史”等133个微信公众账号被关闭 1月21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启动 2月1日 9家网络动漫经营单位、13家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受到行政处罚,10家动漫网站被关停 2月2日 网易负责人被约谈,要求就严重导向问题及违法转载等问题进行整改 2月1日,文化部公布了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共有9家网络动漫经营单位、13家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受到行政处罚,10家动漫网站被关停。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网易负责人,要求网易就严重导向问题及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谣言等问题进行整改。 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开年仅月余,网信办、文化部、工信部等单位已出击5次,重点整治网络突出问题,包括内容违法、歪曲事实信息;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行为;抄袭、侵权现象严重等。 内容违规歪曲事实 网站、微信公号被关闭 这些被关停、处罚的网站所涉问题是发布了含有宣扬色情、赌博,违背社会公德等违法违规内容的手机游戏和网络动漫。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年首次公布50家网站、频道(栏目)以及微信公众账号被依法关闭,包括24家网站、9个网站频道(栏目)和17个微信公众号。被关闭的原因包括:假冒党政机关或媒体名义发布虚假信息;发布涉赌博、诈骗等违法信息;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不具备登载时政新闻资质;违规登载时政新闻等。 1月20日,网信办又关闭了“这不是历史”等133个微信公众账号,这批公众号以“揭秘”、“真相”为噱头,打着“你不知道的历史”、“这才是历史”、“我知道的历史”等旗号,捏造事实,歪曲历史,混淆视听,大肆传播歪曲党史国史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2014年8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明确规定即时通信工具使用者应当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用半年时间专项整治 1月21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部门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决定从2015年1月开始,用半年的时间对这一现象进行全力治理。 1月26日、29日,网信办连续发文,公布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并呼吁公众对此现象踊跃举报。据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10天以来,举报中心已接到举报超过1500件,其中邮件举报800余件,电话举报超700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表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有“五宗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各界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必须予以坚决打击治理。” 抄袭模仿肆意侵权 网络文学实行实名制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罗辑思维》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而道歉,且要求《每日经济新闻》就不署名使用自家稿件而道歉……2月1日,新华社连发三文批微信公众号存在的“1人原创,99人抄袭”现象。文章认为治理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微信平台是否作为,并建议原创者可以通过结成联盟共同维权来降低成本,或是把所有版权直接授权给律师的方式进行维权。 抄袭模仿现象不仅存在微信公众号,还存在于网络文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网络文学作者须实名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网络文学创作存在恶意抄袭模仿、肆意侵权盗版的问题,实名制能使作者在版权保护、支付稿酬、评优表彰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改善这一现象,并促进网络文学质量提高。 (记者刘嘉) |
相关阅读:
- [ 02-03]福清市妇联“两节”期间开展“新年与爱同行 巾帼情暖行动”
- [ 02-03]夏普电商优惠券新玩法 新年惊喜全面来袭
- [ 02-03]明溪县举行新年首批公租房抽签选房
- [ 02-03]新年救市再出发 地方新政欲打通楼市"任督"二脉
- [ 02-02]2015年康巴卫视藏历木羊新年电视联欢会
- [ 02-02]新年理财规划,优选宜定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