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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听政府宣传给签约公司养鸭 亏损20多万无人管

2015-01-22 09:06:26 苏万明、张兴军、杨洪涛、郭翔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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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签约公司养鸭反被套“馅饼”变“陷阱”

部分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至今依然是“松散型”利益联结方式,有些“看似紧密、实则松散”,个别龙头企业收入年年涨,农民收入却未随之增加,甚至出现“弃农”现象,值得警惕。

河南潢川县付店镇46岁的鸭农叶先财,从不到20岁的时候开始养麻鸭,当时一年出栏5000来只,能挣5万元。后来当地政府宣传,开始给华英公司养鸭,结果发现被套牢了。

“原来宣传的‘天上掉馅饼’,结果‘馅饼’没掉,反而是掉进‘陷阱’里了。”叶先财说,2009年以来,他从信用社、银行等贷款筹资30多万元用于养鸭,现在已经亏进去20多万元。据他介绍,付店镇10多家规模养鸭户中,亏损或不挣钱的估计占80%,“政府宣传发动后,让我们和公司对接,现在情况不好也没人管了”。

叶先财分析认为,除了养殖场地成本年年上升之外,亏损的外部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合同不规范,合作约定“先天不足”。刚开始鼓励养鸭的时候,公司与农户合作,农户只是负责养殖,公司给保本收益,即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农户承担养殖风险,但后来政策变了,保本收益取消,一切跟着市场行情走,农户既承担养殖风险,又承担市场风险。

二是不严格履约,公司承诺的配套服务没有兑现。开始公司提供鸭苗、平时有技术人员上门指导,鸭子出栏有车免费拉货。现在技术指导不到位,鸭子经常生病,有的死亡率很高,鸭子出栏时,还强行跟农户收取小费,每车要30到50元不等。

而在贵州,多位企业家及农业方面的基层干部表示,贵州省很多企业关注的还是最基础的生产环节,与农民的联结大多停留在“购销联结”、“市场联结”阶段,紧密型的利益联结几乎没有。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朱满德通过对“黔东南州施秉县中药材种植与加工”、“黔西南州兴仁县薏仁种植与加工”、“安顺市肉牛养殖与牛肉加工”等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发现,总体而言,贵州农业产业化发展仍然滞后,龙头企业经济利润至上、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影响力和带动力有限,农户经营规模小、文化素质低、组织能力差。

研究结果还表明,由于龙头企业拥有品牌、技术、信息、渠道、管理等优势,而农民处于弱势和依附地位,由此导致风险分摊和利益分配的失衡,农业经营风险大部分被转嫁给农民,农业产业化利润大多被龙头企业截留,较少惠及农民。

“龙头企业是市场化运作,肯定要追求利润,肯定会优先考虑自身利润。但也不能强迫企业为社会作贡献。”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山东省农工办主任王泽厚说,要从政策的导向上做文章。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农业“契约”精神

由于服务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不稳定、市场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订单履约和收购价格等方面常常产生矛盾,既影响了龙头企业的经营发展,也损害了农户的利益。

针对目前龙头企业、农户之间利益联结现状,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有关人士建议,宜鼓励各地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水平,进一步探索多种新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我觉得‘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很靠谱。”吉林省松江佰顺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明柱说,农户和公司本身就是一对矛盾,虽然理论上在商业上是合作关系,但如果农民违规,企业没法追责,而合作社有自我的组织自律,更符合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公司现在跟两个合作社合作,1100户农户参与,这些农户的综合效益比其他农户高出每斤0.1元,每亩地增收300元。

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政副总裁王恒虎认为,相比“公司+农户”,“公司+农厂”更有利于农企一体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其实“公司+农户”看似利益共同体,其实还是“两张皮”,“农民有农民的利益,公司有公司的利益”。

据朱满德介绍,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城西村采用农民土地经营权折资入股公司的方式,以股权为利益纽带,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实行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经站副站长雷基智表示,在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模式中,最关键的是企业能满足需求、农民能增收致富,让企业、合作组织、农民各自发挥自身优势,长远来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应该是未来值得探索的方向。

朱满德还称,未来一段时间内,利益联结机制的完善还需要加快进行一项基础性工作,即形成和提高行业“契约”精神,严格依法办事。建议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民共同自觉通过教育和学习,形成按合同依法办事、违约违法要承担后果的意识和氛围,养成严谨签约、严肃履约的习惯。

(本版稿件除署名文章外,均由记者苏万明、张兴军、杨洪涛、郭翔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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