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网友在三亚买水果遭调包 店主被罚20万

2014-12-27 15:20:29 郑玮娜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三亚“宰客”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三亚新一届领导对“宰客”问题高度重视,实施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零容忍”。网友“歌手王芳”三亚购买水果遭调包一事,调查结果正式公布,水果店被依法取缔,经营者被罚20万元,并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

记者27日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涉事水果店被依法取缔,其经营者涉嫌商业贿赂、诈骗,被处以20万元罚款、行政拘留,并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涉事出租车司机不得在三亚从事道路运输工作,其所在公司及管理人员分别被处以3万元和1000元不等的罚款。

经查,涉事水果店由李亮、黄新楚、胡秀芝、胡小红4人合伙经营。4人将廉价水果谎称为高价水果的方式骗取王芳购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同时,他们将王芳的消费额,按50%的比例现金支付给三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三亚盛捷运输管理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吴军作为回扣,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此外,该店所使用的营业执照系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取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三亚市工商局对李亮、黄新楚、胡秀芝、胡小红等4人处以法定最高额度罚款20万元,依法撤销该店注册登记,对该店予以取缔。同时,该局将4人列入“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记者郑玮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