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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家庭寄养之路需迈三道“坎”

2014-12-03 07:02:33 张莺 单儒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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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2月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张莺 单儒超)12月1日,新修订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南宁市民彭小贤虽没有仔细研读新办法,但她知道,对自己家里的两个“小女儿”要更加悉心照料了。

年近五十的彭小贤只生育了一名独子,已参加工作,但如今在她膝下还有5岁的阿霞和9个月的阿欢两个寄养的女儿。阿欢虽曾是一名弃婴,但如今她在彭妈妈家里,和正常婴儿一样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关爱。

“9个月前,刚出生三天的阿欢被警察送到了福利院,她被父母遗弃在马路边。经检查她身体健康,两天后我们联系好了彭妈妈一家,把阿欢送到了这个家庭寄养。”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寄养部主任黄燕兰这样告诉记者。黄燕兰所在的福利院同时也挂着“南宁市儿童福利院”的牌子,接收来自社会的孤儿、弃婴等。

在广西,民政部门一直面临公办福利机构缺乏、民办福利机构良莠不齐的局面。在南宁,孤儿等主要集中在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福利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陈丽宁介绍,目前在院470多名孩子,大多是残障儿童,还有近200名健康或轻度残疾的孩子被寄养在家庭。

目前我国福利院孤儿的抚养方式,主要有机构养育、家庭收养、模拟家庭照顾、代养、家庭寄养等。其中长期在福利院集体生活的孩子往往因感受不到家的温暖而产生自我封闭感,进而产生性格缺陷。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孩子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才能发育更完善的身心,这是福利机构的共识。因此多年来我们一直努力发展更多寄养家庭,只要有条件,就把孩子‘送’出去养。”黄燕兰说。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已将家庭寄养作为养育孤儿的主要方式,通过寄养部跟踪记录孩子的成长情况,在寄养的同时如有合适的收养家庭出现,就会给这些孩子一个真正的家庭,让他们享受出生家庭未能给予的幸福。

“我们按每月每孩1100元的标准给寄养家庭发放养育费,并提供奶粉、医疗、学费等。”黄燕兰介绍,现在福利院共发展了180多个寄养家庭,近40个集中在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其他的主要分布在南宁市及郊区。寄养家庭的存在,为福利院承担了儿童抚育重担,也极大促进了这部分儿童的健康成长。

11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彭小贤家中。彭小贤夫妇是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经常联系的“老家庭”。他们从2002年开始寄养福利院儿童,至今共养育了9名儿童。“我闲着没事,养这些孩子心里不空虚,每天都很开心。”彭小贤说,她和丈夫、儿子都很爱寄养的小孩,花钱受累都舍得。

彭小贤和每一个家庭主妇一样,说起孩子滔滔不绝,尽管这些孩子和她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在养育几年后还要面临被收养家庭带走的结果。像彭妈妈这样的家庭,在南宁市还有很多。然而,社会对他们了解得并不多,如今像他们这样愿意为孤残儿童付出爱心的家庭仍然还太少。

新修订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代2003年颁布的“暂行办法”。新办法提高了寄养家庭的准入门槛,一个家庭可寄养的福利院儿童从原来“不超过三名”减少为“不超过两名”,寄养家庭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甚至康复条件,进一步确保每一个被寄养的福利院儿童在寄养家庭中得到充分照顾。

在福利院对寄养家庭的回访、指导等方面,新办法的要求也更为明确且严格,处处体现着“儿童利益最大化”。此外,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将“流浪乞讨儿童”纳入寄养范围,为保护这些弱势群体提出了新的路径。

然而,记者近日在部分福利院、寄养家庭采访了解到,新规给了弱势儿童更大保障,然而实施起来也面临多重困难。

首先,新寄养家庭日益难寻。陈丽宁说,目前我国社会公益意识尚有待发展,真正愿意多年如一日地对孤儿进行养育、康复训练的家庭还极为稀少,发展新家庭困难是他们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与此相反,一些有十几年寄养经验的“老家庭”愿意持续寄养,为生活增添乐趣,为社会奉献爱心。然而这部分家庭的“爸爸妈妈”多是五十多岁的群体,随着他们迎来孙辈,寄养能力也日益下降。

其次,福利院寄养回访人手不足。黄燕兰所在的寄养部只有5名工作人员,承担180多个寄养家庭的不定期回访、管理、培训任务。黄燕兰说,由于人手不足他们难以对每个家庭深入跟踪,家庭内一些不达标的“指标”整改起来也存在困难。

第三,新规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提出“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同其他孤儿、弃婴和儿童一样,可以被寄养。”这在实际工作中给家庭寄养增加了挑战。流浪乞讨儿童多半带有或轻或重的心理问题,有些排斥他人关注与关爱,个别还伴有对外界的暴力伤害行为。目前儿童福利机构在这方面的尝试非常有限,期待在实践中不断细化,让寄养家庭的爱与温暖滋润这些“被弃”的孩子。

不少基层民政工作者建议提高寄养补助标准,减轻寄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扩大宣传,提高民众对孤儿寄养的了解认知。事实上很多“有钱有闲”的家庭能承担养育孩子的费用,且面临“空巢”寂寞,但由于缺乏了解不敢迈出第一步,对于接纳一个陌生孩子进入家庭,他们还在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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