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张莺 单儒超)12月1日,新修订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南宁市民彭小贤虽没有仔细研读新办法,但她知道,对自己家里的两个“小女儿”要更加悉心照料了。 年近五十的彭小贤只生育了一名独子,已参加工作,但如今在她膝下还有5岁的阿霞和9个月的阿欢两个寄养的女儿。阿欢虽曾是一名弃婴,但如今她在彭妈妈家里,和正常婴儿一样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关爱。 “9个月前,刚出生三天的阿欢被警察送到了福利院,她被父母遗弃在马路边。经检查她身体健康,两天后我们联系好了彭妈妈一家,把阿欢送到了这个家庭寄养。”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寄养部主任黄燕兰这样告诉记者。黄燕兰所在的福利院同时也挂着“南宁市儿童福利院”的牌子,接收来自社会的孤儿、弃婴等。 在广西,民政部门一直面临公办福利机构缺乏、民办福利机构良莠不齐的局面。在南宁,孤儿等主要集中在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福利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陈丽宁介绍,目前在院470多名孩子,大多是残障儿童,还有近200名健康或轻度残疾的孩子被寄养在家庭。 目前我国福利院孤儿的抚养方式,主要有机构养育、家庭收养、模拟家庭照顾、代养、家庭寄养等。其中长期在福利院集体生活的孩子往往因感受不到家的温暖而产生自我封闭感,进而产生性格缺陷。 |
相关阅读:
- [ 11-30]一批法规规章12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最高可罚2000万
- [ 11-25]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 发现家暴未报案或将担责
- [ 11-2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 [ 11-10]六旬老太照顾9名孤残孩童 献爱心充实晚年生活
- [ 10-23]家庭寄养新规12月1日正式实施 流浪儿童纳入范围
- [ 07-28]“超生家庭”女童寄养期满后回家:沦落街头乞讨
- [ 07-09]浙江寄养女孩11年终落户 感叹“终于可以快乐生活”
- [ 05-31]北京试点困境儿童分类救助 扩大救助范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