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他只是一个保安,却有一身侠肝义胆的正气。多年来,他先后抓获抢包、偷窃人员8名,还几次到派出所协助作证。尽管从未得到过表彰,他还是“爱管闲事”。直到今年10月份抓窃贼反被窃贼威胁,他才有了新的想法。 昨日,平顶山市民李勇(化名)主动联系记者,向记者讲述他八年来见义勇为遇到的冷暖酸甜,并提出一个小小的愿望:“让平顶山市公安局表扬表扬我。” 平顶山警方表示,李勇可以到相关部门申报见义勇为,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被偷经历|让他萌生了捉贼的念头 李勇下决心抓贼,缘于十几年前。 李勇说,当时他20岁出头,那天上午他乘坐公交车到单位上班。车辆行驶中,他感觉身边一名男子总是用胳膊肘顶他的胸部。因为公交车上乘客多,李勇觉得都是正常的身体碰撞,就没有太在意。 “我下车步行到单位门口时,遇见一位同事,同事告诉我‘你的衣服破了’。我低头一看,才发现我的上衣口袋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李勇说,他赶紧掏衣兜,发现里面装的近200元钱不见了。他这才知道自己碰上小偷了。钱被偷,那天吃饭、乘车的钱只好向同事借,李勇觉得自己过得特别别扭。 痛恨之下,李勇有了“如果再碰上小偷,绝对不能饶他,把他抓住送派出所”的念头。 首次出手|被仨贼拉上车暴打一顿 第一次抓贼,连李勇都没想到,自己会如此狼狈:贼没抓到,反被三个小偷打得头破血流。 2006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在煤矿上班的李勇歇班。他来到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前门时,看到三个小偷相互配合正在对一个女子的挎包下手实施盗窃。觉得自己一个人对付三个人实力有些悬殊,他立即跑到旁边的IC卡电话亭打电话报警。 李勇打电话报警时,被其中一个小偷听到了。三个小偷开车过来,趁李勇不注意将其拉上了车,在车上将他一顿暴打后又扔下了车。事发突然,被打蒙的李勇连车牌号都没有记全。 回到家后,李勇的父母劝他不要多管闲事,没有实力不要硬碰硬。李勇思考后觉得,主要是自己的功夫太差,才导致被打。他于是辞去了煤矿的临时工作,选择当了一名保安,没事时跟别人学学拳脚。 几年下来,李勇掌握了一些擒拿格斗的功夫。后来,他先后抓了6个小偷,并送交派出所处理。 一种遗憾|一直没得到民警表扬 今年9月16日下午5时30分许,途经平顶山市五一路口的李勇突然听到一个女子的喊声:“抢包啦,抓抢包贼!”顺着喊声看去,李勇发现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正朝着他迎面跑过来,后面一个女子骑电动车猛追。 女子追上来后,用电动车堵住了男子的逃路。李勇悄悄接近男子,猛然上前拽住他的衣服,随即一个后背摔,将男子摔倒在地并制服。随后,接警赶来的民警从男子身上搜出一条金项链、钱款等赃物。 作为一名证人,李勇跟随民警到五一路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证实了事情发生的经过。让李勇失望的是,“那几个民警做完笔录只说了一句‘你可以走了’,连声谢谢或表扬的话都没有”。 今年10月9日晚,在平顶山市步行街一家专卖店当保安的李勇到体育学校对面的夜市吃饭时,将正在掏包的小偷齐某抓获。第二天,被放出的齐某竟跑到李勇所在的专卖店威胁李勇,还打电话找帮手来闹事。担心影响生意的专卖店随即将李勇开除。 发生这件事后,李勇有了让公安局认定其见义勇为和表扬其见义勇为的想法。如今,李勇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份新工作,还是干保安,他对记者说:“我现在觉得自己很无助,所以很想让公安局表扬表扬我。有了大家的认可和鼓励,我才能有勇气面对那些威胁我的坏人,才能在见义勇为的路上继续走下去。” 昨日,记者联系平顶山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河南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办法的规定,鼓励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会反映见义勇为事迹,经核实符合见义勇为条件就可以给予表彰。 对于李勇所说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因李勇个人或单位未有申报,所以还需要他个人申报。如果查实李勇确实有见义勇为行为,可以给予其表彰奖励。大河报 □记者李红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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