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困难群众可口头起诉 问:口头起诉制度主要适用于哪些人群?这部分人群口头起诉后将如何继续参与诉讼流程? 王学辉:《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口头起诉。这体现了国家越来越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人们可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口述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且在开庭时口头提供证据,即以口头表述的形式参与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 纵深>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将会给市民生活带来的变化 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通过将会给市民生活带来哪些方面的变化? 王学辉说,实际上,行政法与市民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行政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要环节。 王学辉认为,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切实保障了民众的诉权。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对民众权利保护范围从人身权、财产权扩大到了社会保障权、公平竞争权; 二是起诉范围从“具体行政行为”扩大到了“行政行为”,公民可对规章以下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 三是明确扩大了原告资格,延长起诉期限; 四是允许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人口头起诉; 五是增加了行政调解制度; 六是规定了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 七是规定跨区域行政管辖制度; 八是增加了行政判决的种类,法院可以直接对行政机关行为作出违法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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