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内蒙古5岁小儿玩电动三轮车撞伤老人 家长被追责

2014-10-21 11:21:35 赵弘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在通辽市开鲁镇派出所民警的主持调解下,张某和孙某双方就老人被撞赔偿问题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9月16日上午,正在值班的开鲁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某超市负责人孙某报案称:“我家有人闹事,影响我们做生意,派出所快来人处理吧。”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在超市内一位60岁左右的老人正坐在轮椅上。超市负责人孙某称,一大早上老人的儿媳妇就用轮椅将老人推到超市内,与孙某就老人的医药费问题争吵了起来,之后就把老人放到超市内就走了。

这究竟是咋回事呢?原来老人家住开鲁县城郊某农村。8月14日上午,老人像往常一样骑着自己的人力三轮车来到开鲁镇内卖豆腐,行至孙某经营的超市门前时,有人拦住老人要买豆腐。老人下了车将三轮车推至孙某超市门前的路边停了下来,正在卖豆腐时,孙某5岁的儿子爬上了停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好奇的又动又摸,突然转动插在车上的钥匙,车辆向老人撞了过来,老人当场倒地。这时,正在超市内卸货的孙某及家人赶紧跑了出来,老人已经站不起来,遂将老人送到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老人小腿被撞成粉碎性骨折。孙某答应老人张某及家人一切救治费用全部由孙某负责,请老人安心养伤。

住院几天后,孙某相继为老人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最终以没钱为由拒绝继续支付住院费用。接着就发生了本文开头所述的一幕。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双方开展了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孙某一次性支付老人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各项费用19000元。(记者 赵弘 通讯员 王秀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