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假冒警察约见真警察要求关照发廊 当场被抓

2014-10-17 07:13:33 彭小菲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招摇撞骗获刑一年半

谭某口中的“老张”倒是确有其人,还是受害者。原来,今年5月初,老张承租了一门脸房想开美容美发店,一直没有办营业执照,消防设施也不全,社区民警让他办好手续后才能开业。后来在一次饭局上,朋友把谭某介绍给老张,说这人是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的一名处长,可以帮忙办事。之后谭某让老张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找他,顺便拿两条中华烟用于办事,为确认谭某的身份真假,老张如约而行,在刑侦总队门口看到谭某等候多时,不过谭某并未把他带进刑侦总队,而是带进门口停放的一辆车里。“进车后,我看到他驾驶座那里挂着两件警服,就相信他是警察了。”老张说,后来谭某问了社区民警的名字和电话,又说跟广内派出所所长非常熟,让事成后再给他3000元。

之后老张给谭某打过几次电话,问事办得怎么样了,对方都说再等等。5月23日上午,谭某来电让老张再拿四条中华烟和两盒茶叶及2000元钱,说要给两个民警,老张也没多问,就给送去了。可第二天中午,老张就接到民警电话说他被骗了,让他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而此时老张才如梦初醒。最终,西城法院经审理,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晨报记者 彭小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