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南省委近日公布《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中央巡视组进驻河南以来,河南省纪委共新立厅级干部案件34件,处分厅级干部1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8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河南省进行了巡视。7月7日,中央巡视组向河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具体问题,《通报》称:
(一)党风廉政方面
1.关于省委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巡视整改期间,省委常委会两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党委负有20个方面主体责任,纪委负有6个方面监督责任,并建立9项保障制度。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省委及时听取每批次巡视工作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出台《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全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合力。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3个月来,7个试点单位纪委(纪检组)共新立案件93件,处分县处级干部54人,查办案件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2.关于一些地方和省直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平时对干部提醒教育少,监督约束少,回避矛盾多;有的主要领导片面强调抓发展、抓业务,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研究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廉政点评等制度。组织开展市县党委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两个责任”巡回宣讲,分别召集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50个省直部门、33个省管企业、39所省管高校398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宣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3.关于省纪委对一些省管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监督不够,有的省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同违纪违法行为斗争不够坚决,对基层干部腐败问题查处不力;一些案件发生或问题暴露后,对应负领导责任的领导缺少责任追究问题。正在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履行“两个责任”有目标、可操作、易检查、好追究。抓好《关于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落实,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3月份以来,对近3年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和“四风”问题大排查,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32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村干部1242人。集中清理了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查处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套取资金案件(涉案金额7700多万元),责任追究251人。把治弱与治乱、治穷结合起来,全省集中整顿了505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筛选一批查结还没处理、影响恶劣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应负领导责任的实施责任追究。
4.关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不够及时,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印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出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巡视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建立巡视与案件查办工作无缝对接机制,规范巡视组进驻前信息收集和巡视后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巡视队伍,新增设3个巡视组,巡视组总数增至10个。加大巡视力度,每年安排3轮常规巡视和至少5个批次的专项巡视。今年以来,已巡视4个省辖市及所属23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单位,完成了对2市1县的巡视回访任务。巡视和回访期间共受理有效信访件8075件,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被巡视地区、单位移交问题线索2434件,其中党政纪处分378人。
5.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插手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等收受贿赂问题比较严重;党的十八大后,少数省管干部仍然顶风作案、以权敛财不收手问题。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1件此类问题线索,组织力量快速查结,快速移送,快速起诉,快速审判。研究制定《河南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对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行政监察。选取100起窝案、串案或行业性腐败案件,深入分析征地拆迁、水利交通、司法行政、选人用人等领域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暂行办法》。
6.关于市县主要负责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受理科级以上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线索148起,其中厅级干部17人,已立案查处3人,查实7人并纠正;处级干部35人,已查实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正在处理6人);科级干部96人,已查实44人(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39人,正在处理3人)。
7.关于传统节日收送红包礼金的情况依然存在问题。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公布廉政账户和举报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对收受的红包礼金等清退,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下发《关于严禁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堵塞公款私送漏洞。巡视整改以来,有3190名领导干部自查出存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并主动上交退还。今年前8个月,全省共查处收受节礼问题29起,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省纪委通报了16起收受红包礼金典型案例。
8.关于组织人事领域腐败案件增多问题。抓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举办省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在省委党校、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分别举办市厅级干部培训班、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组织人事干部示范班,专题学习条例内容。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省组织人事部门深化整改、加强自身建设座谈会,由省纪委负责同志宣讲“两个责任”,并通报10起买官卖官典型案件;编发《组织人事系统腐败案例汇编》5000余册。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组织部长向上一级组织部门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组织部长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等。强化管理监督,严把组工干部入口,选优配强组织部长,加大组织部长交流轮岗力度。
9.关于法院系统腐败案件增多问题。制定《全省法院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省法院派出6个巡查组到6个市、县法院开展巡查,收集违纪违法线索;抽调20名办案骨干,组建4个纪检监察室,重点查处司法腐败问题;实行全省三级法院违纪违法线索统一管理,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今年以来共接到举报110起,查实1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巡视整改以来,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立案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40件,已查结21件。
10.关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问题。一是逐件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信件。对中央巡视组要结果的省管干部案件线索,已立案调查13件,2人已移送司法机关;中央巡视组交由省纪委阅处的省管干部案件线索,正在抓紧时间按程序办理;中央巡视组实际移交的县处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现已立案1168件、涉及1604人(对县处级干部立案95件、涉及107人),党政纪处分1191人,移送司法机关81人。二是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中央巡视组进驻河南以来,省纪委共新立厅级干部案件34件,处分厅级干部1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严肃查处了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开封市委原书记刘长春、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连子恒、省地税局原局长赵亚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刘洪涛、河南警察学院原院长毛志斌、河南豫港集团原董事长霍声璞、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雷凌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省纪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行动,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查处力度。省市县三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案件,快速查结,快速审理,快速移送,快速启动,快速起诉,快速审判,共查结589件,处分382人,移送司法机关53起,新启动324起,起诉115起,判决59起。三是整合办案力量。省纪委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总编制、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将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5个增至11个,办案人员占内设机构人员数量的68%,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36个减至18个。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享乐主义风气仍然存在;一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的情况;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公款吃喝由明转暗,有的转移到农家院,有的转移到邻省市县问题。在全省开展集中专项督查活动。组织明查暗访活动80余次,大力整治公款吃喝问题。1月至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85起,处理2411人,党政纪处分1006人,其中查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21起,处理32人,党政纪处分21人。出台《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着力整治差旅歪风和培训腐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及“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从资金源头上加强管理。在“三公”经费支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管理、各类节会活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制度规范,正在研究制定公车改革等方案。
2.关于会风文风转变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大部分精力还放在参加各类会议上,下基层调研、接触群众不够问题。制定进一步减少会议、文件的具体措施,严格会议审批,严控发文数量,确保今年各类会议、文件数量在去年精简的基础上再压缩。1月至8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会议、文件总量比去年同期降幅平均在10%以上。省委下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了调查研究、党员干部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省委常委带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情况,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3.关于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冷、硬、横、推”现象仍然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有些领导干部虽请客不吃、送礼不要,但有事不办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在全省开展为官不作为专项治理。一是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对群众的那股亲劲、抓工作的那股韧劲、干事业的那股拼劲,以“三股劲”来践行“三严三实”。开展模范践行焦裕禄精神优秀党员干部先进典型选树工作,集中报道焦裕禄式好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河南最美村官事迹。二是结合建设文明河南,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印发《关于对省直机关“中梗阻”及“基层和群众办事难”问题进行整改的意见》。三是积极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大力宣传我省评选出的5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事迹。加快简政放权,对上半年取消、调整、下放的123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和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督查,拟年底前再取消1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梳理部门行政职权,第一批12个部门的行政职权基本梳理完毕,正在完善权力清单。四是开展走基层、查作风、评行风等暗访检查活动。截至8月底,全省查找为官不作为和“冷、硬、横、推”方面的问题10类108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1906次,发现问题、查处案件789个,纪律处分、组织处理1398人。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问题。在全省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治理。一是认真查核处理。对开封市委原组织部长李森林、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薛新生(曾任组织部长)案件尚未处理到位的干部,责成开封、南阳、平顶山核实情况,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截至8月底,共判刑7人,党政纪处分54人,组织处理6人,正在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284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买官卖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截至8月底,全省共发放学习资料13.7万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4万人次,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96万人次。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利用“12380”举报网络、巡视、选人用人检查等,加大监督力度。四是改进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在近期省直单位、省管高校干部调整中,依托教育实践活动,实行活动督导组、年度考核组、干部考察组三组合一;结合年度考核,开展优秀干部推荐;改进干部推荐结果反馈办法,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关作用,遏制跑要拉票之风。五是强化制度约束。研究完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及配套办法,研究制定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审核的实施办法、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
2.关于干部带病提拔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对2013年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14名县处级、41名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市厅级干部带病提拔倒查由中组部直接进行)。省委组织部派出5个复查组赴10个省辖市、1个省直单位对县处级干部倒查对象复查;各省辖市也对乡科级干部倒查对象严格复查,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二是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制定关于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严格考察程序,提高考察质量。三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一次干部调整都事前征求纪委意见,在干部考察、换届调整中注重征求巡视组意见。四是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重点抽查核实拟提拔干部、副厅级后备干部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干部,对核查中发现的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有关事项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关于省里在干部问题上政策多变问题。省委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着力引正纠偏,带头清理并督促省辖市、县(市、区)废止不符合中央规定的土政策;建立年度检查机制,加强对土政策清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
4.关于干部超配问题。在全省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建立整改台账,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指导,通过服务基层、用活政策、整合资源等方式,分步骤、多渠道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按新统计口径计算,截至8月底,已完成超配干部消化任务57.02%。
(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
1.关于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开展重点督办等措施,持续抓好涉及群众利益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截至8月30日,中央巡视组交办利益诉求类信访案件6批、10196件,办结10194件,息诉8526件。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夯实基层基础,突出抓好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要事,上半年财政民生支出2069.7亿元,同比增长15%,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9%。
2.关于徇私枉法、判决不公等涉法涉诉方面的问题。大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突出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5954件案件,截至8月30日,办结5907件,息诉4373件。加大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累计立案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06件,已查结45件。研究制定《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规范信访秩序、执法司法公开、推行新型合议庭、防范冤假错案、错案终身追究等制度。
3.关于反映征地拆迁中群众利益诉求问题。截至8月底,中央巡视组交办给省里的3起国土资源领域信访案件,均已办结;向我省地方政府交办的征地拆迁类信访案件218件,已全部办结,息诉191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着力构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机制,建立完善违法案件查处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严格征地程序,健全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