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流司机在公司内倒车时,因为自己的麻痹大意,将一名两岁的女童撞到后碾压,该女童不幸身亡。日前,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名司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7月24日下午2点左右,张某领着自己的年仅2岁的女儿来到聊城市某物流园内,2岁的女儿在一旁玩耍,大约3点左右的时候,悲剧发生,被告人一名物流司机驾驶轿车进行调车过程中,不慎将在该院内玩耍的2岁女童撞倒后辗压,女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后被告人及承保肇事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共计260000元,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东昌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潘辉 杨俊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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