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从公安和平分局获悉,一男子因殴打交警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24日16时50分许,男青年李某(26岁)骑电动车驮带女朋友沿南京路左拐河北路时闯红灯,泰安道大队执勤交警看见后立即上前纠正李某的违法行为。李某非但不配合,还辱骂交警。增援交警赶到后,先是劝导李某将电动车从路口中间推到路边接受处罚,但李某拒不配合,并强行推动电动车欲逃离现场。其间,李某用电动车前轮将一名交警左腿撞伤。在交警将其带离时,李某多次击打交警头部并将交警面部打伤。 属地小白楼派出所受理此案后,李某对以上违法事实拒不供认。最终,经证人证言,被打交警陈述及现场交警执法记录仪、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的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认定李某涉嫌妨碍公务罪。随即,李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常健 通讯员 李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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