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杜绝财政收入造假要狠降政绩虚火

2014-09-28 23:02:4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沈阳9月28日电 审计署今年在对东北某镇审计时发现:2013年全镇实际财政收入156万元,却虚报为2690万元,虚增16.24倍,数量惊人。

这个镇的情况并非个案,在全国不少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审计署曾多次发现地方虚报财政收入的情况。虚报财政收入掩盖了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影响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预期;更严重的是,政府先征税后返还的做法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一些企业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迫切心理讨价还价,设立“空壳”公司避税逃税。从全国范围看,流失数量将十分惊人。

如此明目张胆的造假,理应受到惩处。但一些基层干部对虚报财政收入被处理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有的认为是“运气差”,有点冤;有的认为是上一任政府造的假,不应该由本届政府承担责任;不少人认为虚报财政收入是上行下效,基层最苦最难做。

这些情绪和想法反映了制度层面的深层次问题。虚增16.24倍事件的警示意义在于,想让地方政府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愿造假需要标本兼治,需要从完善干部考核、财政计划、监督监管等制度上通盘考虑,用制度来约束造假。

同时,需要改革政绩考核制度,摒弃单纯的数字增长。目前,多数地区的考核还是以GDP、财政收入等指标为依据。都说绿色GDP,但什么是绿色GDP,具体的标准是什么,基层也都盼着细化的考核标准出台。

更加科学地编制财政收入计划。财政收入考核不能一刀切,对一些经济发展潜力有限的地方政府来说,难以完成,只能在数字上造假。对财政收入计划的考核重点,宜从财政收入规模扩展到财政收入的来源、入库渠道、使用情况及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真正发挥对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审查和审议职能,让政府收支更加阳光透明,让政府的收支账本常出来晒晒;同时要严惩各种造假行为,对于严重事件要强力追责,不能让造假者心存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