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安徽姑娘小张偷走室友的钱,然后精心制造了寝室遭贼的假现场,企图排除自己的嫌疑。就在室友信以为真时,小张的一个表情出卖了自己。最终,小张偷鸡不成蚀把米,被罚钱,还赔上了自由。 小张今年27岁。7月4日,她进入义乌佛堂一家服装厂工作,和大两岁的安徽老乡小崔成了同事,住在厂里同一间宿舍。 11天后,厂里发工资,刚入厂的小张还没到发薪水的时候。看到小崔领到厚厚的一叠钱,她心里就起了歪念头。尽管是老乡,两人并不是太熟悉。出门在外的小崔也相当谨慎,她甚至洗澡也要把一只塑料袋随身携带。 此地无银三百两,小张认定小崔的钱就放在这个塑料袋里。当天晚上,小崔因为感冒有些不舒服,洗好澡就早早入睡了。 待小崔熟睡后,早已虎视眈眈的小张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走到室友枕头边,小心翼翼地拿走了那只塑料袋。 果然,里面放着钱包,一共有3800元现金。小张把钱取出藏在自己的枕头里,把钱包丢到宿舍外面走廊的垃圾堆里。 回到宿舍后,为了排除自己的嫌疑,小张开始制造一个寝室遭夜贼的假现场:故意不把房门锁上,还把自己的钱包、衣服翻空,随意地撒在地上…… 第二天早上,小崔起床发现寝室被盗,赶紧叫醒还在睡觉的小张。小张故作惊讶地说,自己的钱也被偷光了。 虽然遭外人盗窃的现场伪造得非常真实,但是小崔在焦急之后,却发现室友小张的表情很淡定。 “她的钱也被偷了,却一点不紧张,显得无所谓。”小崔警觉起来,感到室友很可疑。但是她没有证据,只能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义乌警方。 最终,小张这个无所谓的表情,把自己给出卖了。民警介入调查后,很快发现同居一室的小张有嫌疑。在派出所,小张供述了贼喊捉贼的事实,交还3800元钱。 9月23日上午,因为盗窃数额较大,小张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报通讯员 张琪 本报记者 龚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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