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情人为琐事发生争吵,女子用刀刺伤自己并最终死亡,为此女方丈夫将妻子婚外情对象诉至法院,索赔34万余元。昨天,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一直在现场” 被告张剑昨日没有出庭,死者王莉的丈夫作为原告出现。据他讲述,2012年王莉从老家来到北京,同年10月与张剑在一家KTV相识,后发展为婚外情并同居。今年3月19日,王莉与张剑因生活问题,发生激烈争吵,随后王莉用刀刺向自己左胸,最终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莉丈夫认为,妻子因与张剑非法同居,心理压力大,加上事发当日又发生激烈争吵才冲动自伤。而整个过程中,张剑一直都在现场,既没有阻止事情发生,也没有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因此应对王莉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故提出34万余元的索赔要求。 因琐事发生争吵 法庭上,被告张剑的代理人表示,事发当天下午1点多,他开车接上王莉一起到同学家吃饭,三人共喝了一瓶38度的白酒和若干啤酒。后两人一起回到住所,聊了大约20分钟,他说工地上还有事要离开,王莉就不高兴了,让他多待会儿,一来二去,两人吵了起来,“后来我跟她说,咱俩脾气不合适,她问我什么意思,她说让我走,我就走了。” 当他走到一楼时,王莉追了下来,“她坐在地上撒泼,不让我走,当时有人经过,我觉得挺不好的,就把她带回屋里,后来发现她伸手从包里飞快拿出一个东西,向自己前胸扎去,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拔出东西倒在床上。”张剑赶紧上前抱住王莉,发现其前胸有一个2厘米左右的伤口,正在流血。“我用手按住伤口,问她怎么了,她一句话也没说。我先给老乡打电话,但他离得太远赶不过来,之后就拨打120,大夫跟我说已经没有脉搏了。” “生活没有信心” 张剑认为,自己在王莉死亡的事件中没有过错。根据公安局出具的文书,王莉的死亡原因是持刀自伤,事发后他也积极进行了救助。同时,由于王莉从小缺少家庭关爱,婚后与丈夫关系一般,对生活失去信心,有伤害他人和损坏物品的倾向,并多次伤害被告,损坏车辆,所以最终冲动自杀也是因情绪造成。因此无论从主观和客观上他对王莉的死亡都没有过错,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张剑代理人表示,王莉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经常因为一句话就急了,容易情绪失控,甚至虐待自己和殴打他。“出事前一周,她跟我念叨跟她老公八九个月没有联系了,生活没有信心,活着没意思。”该案未当庭宣判。(文中皆化名) 晨报记者 彭小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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