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为鉴深刻反思” 对于舆论提及是否应回避的质疑,冷水滩区涉事法官周某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法律没有规定他们不可以结婚。 “我们在2012年4月结婚,距2008年5月我担任法官做出的判决相隔4年,距2011年对成某林采取强制措施相隔1年。”法官周某表示。 而中新网记者留意到,官方通报显示,2011年5月26日,冷水滩区法官周某与冯某结婚。该案正是由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周某负责承办。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冷水滩区纪委、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成立的调查组结论认为,经调查,二审判决生效后,冯某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周某作为冯某诉成某林离婚纠纷案一审阶段的承办法官,在调入执行局工作并与冯某结婚后,仍积极参与案件执行,应当回避而不回避,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且情节较重。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以此为鉴,在全市两级法院进行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进一步从严管理队伍,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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