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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 制度“纠偏”需推进

2014-08-20 17:58:41 刘敏、华晔迪、欧殿丘、周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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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18日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表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实质阶段。

从“阳光工资”到摸隐性收入“家底”,高管薪酬逐渐收敛。然而,高管收入与企业业绩脱节、从薪酬到福利处处跑冒滴漏等问题仍然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同行业不同企业、企业内部高层与普通员工薪酬差别之大饱受诟病。

改革国企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该如何推进制度“纠偏”?

约束过软:巨亏与“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薪屡屡同时出现

近年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旱涝保收、高管高薪似乎已成“定律”,翻阅近几年上市央企年报和机构调查不难发现,央企员工的平均年薪普遍超过10万元,高管年薪超过30万元的比比皆是。即便出现大幅亏损,高管年薪依然“高高在上”。

中海集运2013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巨亏,但其董事长仍然拿到了79万元年薪。2012年,中集集团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但时任董事麦伯良薪酬高达998万元,6位副总裁中三位报酬超过350万元。

根据国资委有关调查,即便仍然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重,2011年央企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仍达到了72万元。

巨额国有资产亏损与“不食人间烟火”的高管薪酬屡屡同时出现,刺痛人们眼球。人们不禁质疑,国企高管的薪酬究竟是怎样制定的,在多大程度上有其合理的一面?

事实上,最初的国企高管薪酬形成机制“雏形”为2004年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

值得深究的是,从2004年的暂行办法,到2008年《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出台,再到2014年,国家启动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提出“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均无一例外强调负责人薪酬与绩效挂钩。然而,为何天价薪酬与巨额亏损并存的局面长达10年仍难改变?

“有关国企高管规范薪酬,历来都不缺少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束过软始终是难题。”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方法到位了,人情越位了,法制约束缺位了’是当前国企高管考核中常常出现的状况。倘若不能以法制取代人治,以制度取代行政措施,那么这样的薪酬错配还将难以避免。”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清说:“虽然中央有类似规定,但是没有指定某一个部门进行落实和监督,单纯依靠国资委的行政指导显然力度不够。”也容易导致自我约束的机制几乎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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