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北对党员干部禁令: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014-08-16 16:36:26 齐雷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秋前夕,河北省纪委针对所有党员干部发布“10条禁令”,不仅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也要求普通党员干部遵守相关禁令。

“禁令”严禁曾经盛行的多种“公款挥霍浪费”行为: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等。

“禁令”还严禁公款挥霍,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使用公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等。

为发挥群众监督违纪的“耳目”作用,河北省纪委畅通了电话、报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渠道。河北省纪委称,对制止公款送月饼等行为工作不力,致使地区或部门奢靡之风未有效治理的,将严肃追究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记者齐雷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