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一名个体业主,却宣称自己是某知名大学招生办主任,先后骗得“点招费”105万元。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8年9个月,罚金8000元。 2013年7月,苏州市民杨光和毛广平为各自孩子上大学发愁。孩子的高考分数报读三本觉得可惜,稍好些的学校又希望不大,无奈之下想起“点招”这条路。经朋友介绍,称认识某知名大学招生办主任,只要缴纳“点招费”再疏通关系,即可入学。两家一合计,便找到了被告人李明。 李明是江苏泰州人,原本经营着一家熟食店,碍于面子一直对亲朋宣称自己是知名大学招生办主任。恰逢朋友牵线上门,看着银行卡里突然多出来的90万元“点招费”,李明心动了,向杨光和毛广平承诺一定让他俩的孩子进名校读书。话已出口,李明硬着头皮打电话到招生办询问,得到的回音却是无法办理所谓“点招”,于是只得采取“拖延战术”。 半个月后,看着周围考生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杨光和毛广平两家开始着急。托人问过李明后得知,“疏通”的钱不够,又分别给李明汇了10万元和5万元。可从此以后,不仅学校方面音讯仍无,连李明本人也无法联系。杨光和毛广平意识到上当受骗,当即报警。李明自知犯下大错,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诈骗罪名成立。但李明犯罪后主动投案,无前科劣迹,积极退回赃款并取得杨光和毛广平的谅解,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罚金8000元。(记者刘巍巍) |
相关阅读:
- [ 08-11]19岁男子冒充少校军官 同时与3名女子恋爱骗9万元
- [ 08-09]骗子冒充领导电信诈骗遭质疑 怒吼:我是你领导
- [ 08-09]山西查获首起“伪基站”冒充客服诈骗案
- [ 08-08]骗子悄悄潜入一家公司QQ群 冒充老总骗走9000元
- [ 08-08]冒充公交揽客咋还管不住
- [ 08-06]男子苏宁广场私设停车场 冒充"派出所人员"收费
- [ 08-06]男子苏宁广场私设停车场 冒充"派出所人员"收费
- [ 08-06]大三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敲诈嫩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