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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孕妇要离婚:“痛得狠一点记得更清楚”

2014-08-03 15:31:40 董煜坤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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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上午没离成,下午也要离

昨日,渝中区婚姻登记处人不算多,但笑声不绝于耳,一旁离婚登记处久久无人造访。上午11时40分许,一名孕妇来到离婚登记的前台,她身后的男子低头跟着。

“我要和他离婚,”22岁的孕妇姓杨,肚子里的胎儿已有5个月,身后男子是她的丈夫,24岁的小谭。小杨表示,自己在男方家中居住,每日受气。“昨天晚上11点多,我都睡觉了,也是他提出来要离婚的。”

从事水务工作的小谭说,平日忙于工作,但经常回家,妻子就冷战,自己心里烦闷。“2号是七夕,我回家了想和她说说话,明天带她出门耍,结果她直接睡了,还不理我……以前在路上遇到了,还专门避开我,这像啥子话嘛!”

工作人员纷纷相劝,12点登记处午休,加之谭、杨二人证件未带齐,离婚缓了下来。小谭告诉记者,希望不要离婚,自己说话太“冲”,以后会注意。小杨红着眼睛坚持要离婚,“上午没离成,下午也要离,我很确定,我家人也尊重我的决定……今天情人节正好,痛得狠一点,记得更清楚。”

颜女士认为,两人年龄不大,还不够成熟。“夫妻过日子,就是包容多一点,爱护多一点,需要好好经营难得的缘分。”七夕当天出现这一幕,也让大家略感遗憾。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进行的一种特殊保护。

本组稿件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董煜坤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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