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勾结质监干部,形成“假证办理一条龙” 周某、刘某的“假证办理一条龙”,源于刘某的一次蚌埠之行。 刘某在江苏徐州开设办理证件的中介机构后,就四处寻觅“猎物”,于2013年3月来到了安徽省蚌埠市。通过四处打听,刘某了解到蚌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周某拥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发证职权,便到其办公室商谈。经过数次沟通,周某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与刘某达成了合作协议。 记者后来了解到,周某能够从中获得的好处,就是每次为刘某办理一张“假证”,可以收到刘某支付的240元钱,而刘某则加价将证件卖出,各自获利。 蚌埠市质监局介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的颁发流程是:报名、培训、考试、发证,涉及多个部门,而周某所在的特种设备科只负责其中的一次盖章和上传网络环节。但周某利欲熏心,不仅违规办理并上传网络,而且私自购买证件裸本并私刻其他部门公章,一个人完成了办证的全部过程。 2013年9月10日,蚌埠市质监局根据调查情况,主动向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和刘某的行为使公众认为只要花钱就可以买到“合法”证件,极大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形象、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行贿罪对二人进行惩处,周某和刘某分别获刑10年2个月和6年,并追缴其非法所得,没收周某财产5万元,依法给予周某撤销科长职务、开除党籍的决定。 质监部门自查自纠,违法证书被注销 记者27日从蚌埠市质监局了解到,案件发生后,蚌埠市质监部门自查自纠,目前已经对违法办理的2600余本证书予以注销。 蚌埠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蚌埠市已经将书面考试方式改进为网上考试,将特种设备科集中审批改进为特种设备科审核后,行政审批办审批发证,从程序上制约权力运行。 安徽省社科院副研究员顾辉表示,推行简政放权,也要该管的管、该查的查,防止权力失去限制,任意而为。 “如果不是接到投诉,这2600余本假证仍继续以‘合法’的身份生存在社会上,令人后怕。特种设备从业者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所以让‘假证’生存的危害也就不言而喻。”顾辉说。 专家表示,缺乏制约的权力往往会产生腐败,所以不仅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还要在制度上下功夫,对权力进行限制,避免一个人包揽权力,防止权力真空运行,通过把关、审核、追责的制度,让权力有法可循,依法行政。本报记者钱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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