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时晕倒 家属赶到时已停止呼吸 郭女士最后一次见女儿是在上周六,那是训练营规定的探视日。当天,小婷还活蹦乱跳的。 7月22日下午,郭女士接到健身教练的电话,“你女儿晕倒了”。郭女士起初并没在意,但第二个电话很快打进来,表示事态很严重。郭女士立即找到沈阳的亲戚,当亲戚赶到红十字会医院时,孩子已经停止了呼吸。晚些时候,夫妻俩赶到医院,一切都晚了。“教练跪在地上,哭着求我们原谅。”郭女士回忆。 孩子父母质疑健身教练失职 “孩子怎么死的?健身馆有没有责任?”小婷父母对健身馆提出疑问。为证明自己无过错,健身馆为夫妻俩出示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据监控显示,7月22日下午,小婷正常进行游泳训练,15时31分,小婷在游泳池边忽然摔倒,随后被两名学员搀扶起来。15时37分,教练赶到现场,大家一起把小婷搀扶进休息室,随后拨打了120。 与小婷一同训练的一位女学员回忆,当天,小婷只游了一趟,“她游到头就上岸了,回来时说自己缺氧了,之前还抽筋过,身体不太舒服,然后就摔了。我们把她扶起来时,她还能说话,意识还清楚,我们问她要不要找教练,结果就发现她嘴唇变白,等教练赶过来时,人就不行了。” 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兵认为,问题的核心是先要确定小婷的死因,因此必须进行尸检。尸检结果出来后,如果她的死亡原因与健身馆不恰当的训练内容和饮食有关,健身馆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死亡原因是小婷自己突发疾病,那么,她在摔倒后的黄金6分钟内没有得到有效的施救,健身馆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 文并图/《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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