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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母子打遗产官司 母亲获判一套房儿子不执行

2014-07-22 16:45:02 张宇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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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宇)家中老宅拆迁得到75万补偿款和三套回迁房,为了能够争取到其中应属于自己的一份,76岁的徐老太和自己唯一的儿子李嘉两次对簿公堂,最终法院判决李嘉交给徐老太一套房和10万元,但李嘉拒不执行,于是徐老太向法院申请了强执,今天上午,记者跟随法官再次来到这个矛盾重重的家庭。

老太诉儿子 讨要拆迁房

徐老太有七女一子,这一大家子住在房山区城关街道某村,随着女儿的成家立业,这个有着11间房屋的大院子只剩下了徐老太和老伴李成伟,以及儿子李嘉一家。2001年4月14日李成伟去世,未留下关于这套宅院如何分割的遗嘱。如果11年之后没有拆迁,这家人可能会一直平静下去。

2012年5月,这套宅院因拆迁分得回迁房三套及75万拆迁补偿款。徐老太称,三套回迁房及拆迁补偿款都被儿子李嘉占有,于是,2013年6月,徐老太和两个女儿(其他五个女儿自愿放弃继承权)将李嘉告上法庭,徐老太诉讼要求分得其中一套拆迁房和65万补偿款,两个女儿要求李嘉给予4万元的补偿。

李嘉不同意她们的诉讼请求,他认为本案诉争的拆迁安置房及补偿款是父亲李成伟去世后取得的,不能视为遗产。另外,李嘉认为自己母亲不是合格的被拆迁主体,“2012年5月,我与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认购安置房协议书》,依据合同我为拆迁利益受益人,根本没有我母亲的份”,李嘉说。

老太太获判一套房 儿子拒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李成伟遗产中因拆迁所获取的利益应当作为李成伟遗产的利益,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徐老太和其8个儿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最终法院判决李嘉将其中一套房交给徐老太,并给付拆迁款9万余元,李嘉分别给其本案的两个姐妹各三万余元拆迁款。

判决后,李嘉上诉,中院维持原判。李嘉拒不履行判决,占着房屋不腾退。徐老太和两个儿女向法院申请强执。

执行现场 婆媳吵翻天

记者跟随法官和徐老太来到本案的被执行人李嘉家中,李嘉因为工作不在家,只有其妻子张丽和儿子在家中,婆婆和媳妇一见面就开始吵起来了。

“老太太和我们打官司是听了她女儿的意思,她有个女儿离婚了(本案的原告之一),没房子住,老太太为了女儿,竟然和儿子打官司”,张丽说,“我们和老太太在一个院生活了20多年,照顾了她这么多年,在农村,儿子养老,老人的房子就应该归养老的儿子。”

“百年之后房子都是他的,现在我就想有套房子住”,徐老太说,她现在没地方住,只能住在自己三女儿家,“我是老李家的人,就算这房子给了我,房子也还是姓李,以后还是会还给儿子和孙子的。”

张丽告诉记者,当时房子分下来时,给老太太留了房间,但老太太不愿来。

婆媳吵到最后,都哭了起来,张丽哭着和婆婆说:“您回来住吧,别闹了。”老太太也哭了,但态度依然坚决:我不回来住,就要房子。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文并摄 J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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