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鹤岗瞒报矿难超30小时 政府部门称一切“不清楚”

2014-07-22 09:09: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我们不清楚。”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日中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鹤岗市兴安区兴成煤矿发生矿难并被瞒报事故被确认。但直到21日15时,省里确认矿难瞒报30个小时后,鹤岗市有关部门仍没有公布矿难发生井具体位置、矿主姓名、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等信息。记者向鹤岗市有关部门提出要了解矿难基本情况,但没有具体政府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或介绍情况,也没有相关人士向媒体发布信息。就连记者索要的遇难矿工姓名都遭到推脱,一直无法获得。

纵横点评:

向上瞒报矿难的矿主,要被绳之以法。而对一切都称“不清楚”的鹤岗市有关部门,何尝不是对公众的一种隐瞒。在其位不谋其政、尸位素餐,不仅是对政府资源的浪费,对记者采访权的蔑视,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对矿难死者生命的冷漠。只有信息及时公开,那深井下的黑暗才能照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