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感情问题,43岁的黄俊勇驾车撞向李某,先将与李某同行的女子撞死,再将李某掳上车,在一片松林内将她勒死。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二中院获悉,黄俊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黄俊勇因感情问题与41岁的李某发生矛盾,他准备了刀和绳子等工具,预谋杀人。今年1月6日7时许,他驾车撞向李某和与她同行的51岁女子王某,导致王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随后,黄俊勇将李某带上轿车,开到一片松树林里,在车上用刀砍向李某,接着又用绳索猛勒她的脖子,致李某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黄俊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讯员梁永爽 涂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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