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李某为索要债务,竟然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债务人、限制债务人陈某的人身自由长达34小时,脱光并强迫欠钱者洗冷水澡督促还款,今天记者获悉,海南省万宁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查,2013年8月间,被害人陈某向李某和文某(在逃)两人各借款2000元。借款期限届满时,陈某未偿还借款。当文某于2013年12月24日凌晨1时许发现陈某在万宁市万城镇活动时,便将其控制在万城镇万隆街某宾馆506房,并与在海口市的李某电话联系。 之后,文某等人强行将陈某带到海口市海秀路某宾馆D6608房。在这期间里,李某、文某对陈某采取了殴打及脱光其衣服让其洗冷水澡的方式促其还债。当天18时许,李某、翁某(另案处理)将陈某再次带回万宁市万城镇万隆街某宾馆506房,直至19日11时许,才被公安民警解救。(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许平飞 黄炯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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