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主任被劫杀陈尸厕所 保安作案后灭证据帮“找人”

2014-07-08 10:55:09 林静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凶手称领导管太严

决定“教训”一下他

从事发到破案,警察仅仅用了4天时间。对于犯罪行为,阿明供认不讳,他说,他的主管领导就是周某,平时周某对保安的管理十分严格,遇到保安做得不对的地方轻则责备重则扣工资,有几次阿明见到周某打招呼,对方都不予理睬,时间一长在阿明的心里累积了很多怨恨。

阿明决定教训一下周某,他和同乡房某准备好尼龙绳、菜刀在等待机会。5月19日晚,周某最后一个下班,阿明和房某见到机会来了,将周某劫持到房间,逼迫他说出银行卡密码,然后阿明在宿舍看住周某,房某就到附近取款,一共劫得6万元,然后两人把钱瓜分了。

警察推测,事发当时,周某可能没有对两个嫌疑人说软话,激怒了嫌疑人,所以嫌疑人一气之下将周某害。

将周某杀害后,阿明和房某将尸体拖到了厕所,就在这个时候,楼下有人敲门。原来,周某的妻子看周某一直没有回家,委托周某的同事去单位寻找。阿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带着周某的同事在单位寻找。

昨天,周某的家属来到荔湾财政局协商赔偿事宜,家属说,家属已经向单位申请“因公”,因为周某是在单位被人杀害的。(记者林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